体育与健康学院违纪情况处理程序
一、当学生间出现打架事件原则上校内处理,先报班主任由学工办处理;
(一)当个人之间发生口角出现一般性打架事件需调解、处理的,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
1、若为同班同学先由班主任视情况调解处理,若无法调解或事件较为严重报辅导员酌情按校纪校规处理,若双方不服学工办处理结果或无法取证由辅导员请示学院领导后报学校派出所处理;
2、若为不同班同学先由双方班主任视情况协商调解处理,若无法调解或事件较为严重报年级辅导员酌情按校纪校规处理,若双方不服学工办处理结果或无法取证由学工办请示学院领导后报学校派出所处理;
3、凡个人之间发生严重打架事件的,班主任及时报健康学院学工办年级辅导员处理的,无论有理无理、动手先后参与人都给予相应处分,造成的医疗检查费用视情况各自承担。
(二)由于个人纠纷导致双方发生严重群体事件的,所有参与人均酌情按校纪校规加重处罚,造成的医疗检查费用各自承担,当由于个人纠纷导致单方群体参与事件的,群体方加重处罚,造成的医疗检查费用由群体方承担。
(三)当出现校园霸凌事件,当事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伤害方参与人按校纪校规顶格处罚,造成的医疗检查费用由伤害方全部承担。
二、当学生间出现打架事件未经班主任许可直接报“110”报警的,加重处罚。
三、班主任要通过班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员等多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动态:
1、未经批假擅自离校的;
2、查完宿擅自离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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