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简介
昌吉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始建于1972年,是一所培养音乐艺术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二级学院,也是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唯一一所高校艺术专业院系。其前身为昌吉学院音乐系,先后经历了中师(1972年—1989年)、专科(1991年—2001年)、本科(2002年至今)三个发展阶段,于2022年4月更名为音乐与舞蹈学院。在几代教职员工共同努力下,学院已建成具有完整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综合功能的现代高等音乐与舞蹈教育体系。
学院现有教职工36人,专任教师31名,行政教辅9人。其中,高级职称13人,讲师9人,助教9人,硕士以上教师25人,外聘教师12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余人。拥有一支职称结构合理,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年龄分布均衡的优质教学团队。
学院目前设有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音乐表演(本科)、舞蹈表演(专科)三个专业。下设有理论、声乐、器乐、戏曲与花儿表演、舞蹈与实践教学五个教研室。先后成立了合唱团、舞蹈团、手风琴乐团、民族管弦乐团等多个艺术实践团体。
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拥有两个多功能音乐厅、舞蹈排练厅五间、技能教学授课室三十余间、多媒体教室十余间、学生琴房百余间,并设有合唱排练室、音乐制作室、管弦乐排练室、数码钢琴室、电子琴教室等教学场地。
近五年,学院教师积极致力于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教学理论和实践展开,立项、主持、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教改项目近20项,发表论文百余篇;部分教师在民族声乐表演及器乐演奏方面获得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方针,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合作,与西安音乐学院签订了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合作协议。我院学生曾在区内外的钢琴、声乐、合唱和手风琴比赛中频频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奖项;其中,学生合唱团为全疆高校优秀的合唱团,取得了多项国内、疆内和地州级各类奖项和赞誉。
学院秉承“惟德惟才 笃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立足昌吉、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致力于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在50年的办学历程中,所培养的音乐教育工作者,表演人才遍布天山南北、全国各地,为和谐社会文明环境、普及传播高雅艺术、提高国民的艺术素质、繁荣新疆音乐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未来,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和文艺方针,以培养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为己任,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向着建设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高水平音乐与舞蹈学院目标不断奋进!